非法集资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许多人以为非法集资离自己很远,其实它可能就隐藏在一个“高息理财”的推销电话里,一个熟人推荐的“内部项目”中。
案例详情
肖某某伙同曾某等人,于2022年6至2023年9月期间,在杭州等地以租赁酒店经营、发展旅游、收购酒店等为名,注册成立某旅游管理有限公司、某旅游咨询有限公司、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金融许可的情况下,以签订“消费奖励协议”“会员消费卡合同”等方式公开宣传,承诺保本付息并给予年化18%-48%高额回报,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后因经营无法维持、资金链断裂,造成投资人巨额损失,共涉及报案投资人800余名,涉案总金额7000余万元,投资人实际损失近5000万元。
作案手段
肖某某等人利用实际控制的多家旅游服务公司为平台,通过招募业务员发放宣传资料、召开推介会、酒会、组织免费旅游等形式公开宣传,以旅游项目、酒店经营为幌子,承诺保本付息、高额返利,以签订各类投资协议、会员合同为载体,在无合法金融资质、明知经营收入不足以覆盖支出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
案件警示
涉案公司以旅游、酒店经营等实体项目为包装,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线下推广、高额返利宣传,在办公场所、人员密集区发放传单、举办推介活动,以“高收益、零风险”为诱饵吸引投资。提醒广大市民提高法律与风险防范意识,警惕无金融资质机构的保本高息承诺,理性投资、远离非法集资。
来 源:山西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编 辑:排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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