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教育局关于征集中小学教辅材料样书的公告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新广出发〔2015〕45号)、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新闻出版局、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选用办法》(冀教基〔2026〕4号),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组织开展邢台市2026年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范围
列入河北省教育厅发布的《河北省2026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内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其中同步练习册类和学习辅助类须与我市中小学校现行使用教材版本相配套。未纳入省级评议结果目录以及与我市选用教材不匹配的教辅材料不在此次评议选用范围内。具体分类为:
(一)同步练习册类
小学3年级至6年级:语文、数学、外语,3个学科。
初中7年级至9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个学科。
高中1年级至3年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思想政治,9个学科。
(二)寒暑假作业类
小学3年级至5年级、初中7年级至8年级、高中1年级至2年级暑假作业。
小学3年级至6年级、初中7年级至9年级、高中1年级至2年级寒假作业。
(三)考试辅导类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辅导材料: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个学科。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考总复习考试辅导材料: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个学科。
(四)学习辅助类
初高中历史图册,初高中历史、地理填充图册。
二、送评要求
送评主体须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请有意参加选用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邢台市教育局申报,并按要求报送如下材料(为确保选用质量,本次征集不接受邮寄业务):
(一)送评教辅材料
送评教辅材料成品书一式6套,配套教材6套(仅同步练习册类、学习辅助类提供)。送评教辅材料须分学段分学科成套报送,其中:同步练习册类和学习辅助类分学段分学科按教材版本成套(含上、下学期)报送,寒暑假作业类分学段分学科成套报送,考试辅导类按考试科目分学段分学科报送。成套报送的教辅材料必须分学科分学段年级齐全,不全或未成套报送的,不予受理。
(二)送评材料清单
1.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资质证明一式2份,包括出版单位营业证照副本、相应学科教辅材料出版资质证明(复印件需加盖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公章)。
2.教辅材料送评报告一式2份(分学段、学科、年级、种类撰写并加盖送评单位公章),主要内容包括教辅材料名称、适用范围、体系结构及特色等。
3.教辅材料送评清单(详见附件1)一式2份。
4.教辅材料送评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式2份。
5.教辅材料送评承诺书(详见附件3)一式2份。
6.教辅材料送评目录(详见附件4)一式2份,同时提供Excel电子版(报送U盘)。
以上所有材料按种类、学段、学科分类打包(建议纸箱打包,便于验收和存放),并在外包装注明送评单位和材料名称、种类、学段。附件1-4纸质材料均需在指定位置加盖送评单位公章。送评成品书及资料,均不予退回。
三、材料报送方式
各送评单位委派人员于规定时间内持本单位介绍信(包括送评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加盖公章)、带本人身份证,亲自将所有送评材料送至报送地点,并完成相关登记、签字确认等手续,不接受邮寄方式报送材料。
报送时间:2026年7月9日—11日,每天8:3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邢台市特殊教育学校(邢台市信都区钢铁北路539号)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邢台市教育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