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一吴姓女子因“抢红包”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吴某明知上线资金不干净,却贪图小利,使用个人微信进入微信群抢红包,提现后转给上线。吴某共抢红包14400元,仅获利720元,其中10000元是广东中山市一名电诈受害者的被骗款。由于吴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赔受害人损失等情节,得以从轻处罚,仍因触犯掩隐罪获刑。这笔账怎么算都亏,720元是非法所得,必须要收缴;退赔受害人损失1万元;还罚了2000;白白干了活、坐了牢,当了骗子的“替罪羊”。骗子肯定会忽悠说“没事,不会被抓”,真“不会被抓”他不会自己干吗?大家千万不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去干这些卖卡、取现、抢红包等帮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坏事,真的会坐牢。
来源:全民防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