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决策部署,积极响应省委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团结全市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凝聚更广泛的社会公益力量,加强志愿服务行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志愿服务联合会在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衡阳市委社会工作部拟筹建衡阳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招募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基本情况
衡阳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筹)是由市内志愿服务组织、广大志愿者,以及支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市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联合会在市委社会工作部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普及志愿理念,培育具有衡阳特色的志愿文化。我们将致力于壮大志愿服务队伍,精心组织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着力打造“衡阳群众”等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志愿服务品牌,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培训、理论调研与经验交流,有效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切实履行引领、联合、服务、促进的核心职责,推动我市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招
募
入会条件
联合会会员以衡阳市范围内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骨干、资深志愿者为主体,同时广泛吸纳志愿服务领域的专家学者、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媒体从业人员、法律工作者、科技工作者、文化文艺工作者,以及爱心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新兴领域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基金会等,还包括医疗健康、应急救援、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专业机构和人士。
申请加入本联合会,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弘扬志愿精神,并自愿以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方式加入。
(一)单位会员
1.拥护本会的章程;
2.自愿加入本会,愿意接受会员资格审核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从事或关心、支持志愿服务事业;
4.在衡阳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单位或组织;
5.在衡阳市或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在志愿服务领域工作成效显著的高校、研究机构,以及为志愿服务事业作出积极贡献的社会组织、爱心企业等,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个人会员
1.拥护本会的章程;
2.自愿加入本会,愿意接受会员资格审核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从事或关心、支持志愿服务事业;
4.一般年龄在18周岁以上,长期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志愿服务组织骨干,志愿服务领域专家学者,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人才,以及在媒体、法律、医疗健康、应急救援、心理咨询、互联网等领域热心志愿服务事业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各界人士;
5.为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事业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市级(含)以上相关荣誉称号的,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招
募
会员权利义务
享有的权利
1.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调研、交流及志愿服务活动;
3.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政策咨询、资源对接、宣传推广等各类服务;
4.有权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行使监督权;
5.有权向本会推荐新会员,并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请求本会协助维护;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需按章程规定程序办理)。
应履行的义务
1.严格遵守本会的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执行本会的决议;
2.自觉接受本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3.积极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不做任何有损本会形象的行为;
4.踊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负责地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5.主动向本会反映志愿服务相关情况,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和信息;
6.积极宣传志愿服务理念,带动更多人参与志愿服务;
7.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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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
申请方式
申请入会需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单位会员填写《衡阳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筹)单位会员申请表》,将申请表(包括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和Word文档)、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个人会员填写《衡阳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筹)个人会员申请表》,将申请表(包括本人签名的PDF扫描件和Word文档)、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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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本次会员集中招募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
热忱欢迎全市各类组织机构、爱心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热心公益的市民朋友踊跃报名,携手同行,共同为衡阳志愿服务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让“衡阳群众”的品牌更加闪亮!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共衡阳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7月21日
来源: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科
编辑:朱武超
编审:林 强
审核:刘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