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康监管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安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多项业务违规,被监管部门处以 104 万元罚款,5 名相关责任人同步收到警告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安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涉及三类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分别为虚增信贷规模、贷后管理不到位、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针对上述问题,安康金融监管分局作出处罚决定,对安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 104 万元;对王凡、贾雪琛、乌军、姜太华、周勇五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作出处罚的机关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康监管分局。
涉事机构概况安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地方性农村法人银行机构,前身是农村信用合作社,主要服务安康当地三农、小微企业、城乡居民,开展存款、贷款、结算等基础银行业务,是当地县域重要的信贷供给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