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7日,忻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和解读忻州市2026年“3·15金秋购物节”有关情况。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建国进行发布,并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薛文龙,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秘书长林志果,市消费者协会常务理事、忻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赵引平分别回答记者的提问。忻州市新闻中心副主任张俊峰主持新闻发布会。省、市20余家主流媒体记者应邀参加。

主持人:
大家好!欢迎出席忻州市2026年“3·15金秋购物节”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建国,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薛文龙,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秘书长林志果,市消费者协会常务理事、忻府区市场监管局局长赵引平就相关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各位记者的提问。
首先,进行第一个环节,请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建国作介绍。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建国:
大家好!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忻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忻州市2026年“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下面,我向大家介绍本次活动有关情况。
一、活动背景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也是民生改善的直接体现。今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将提振消费作为稳增长、惠民生的关键抓手,部署开展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全力激发市场活力。本次“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正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助力全市消费提质扩容的具体举措。
该活动由中国消费者协会发起的一项全国性公益活动,活动的最大特点是与国家扩大内需战略高度契合,深入贯彻“十五五”规划纲要,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积极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部署,扎实推进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市消费者协会作为本次活动忻州区域的组织主体,负责全市活动统筹。活动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为期31天,覆盖中秋、国庆两大消费旺季。
二、报名方式和条件
本次活动采用线下现场申请方式报名。根据省消协《实施方案》,经营者参加活动须同时满足三条统一准入硬性条件:一是2025年至今无产品抽检不合格记录,无重大侵害消费者权益处罚和负面舆情;二是门店售卖实物商品条码齐全,质检报告、进货凭证完整可查;三是现场签署统一经营承诺书,落实质量、诚信、售后三项要求。报名材料包括四项:一是活动商户报名表;二是加盖公章的经营承诺书;三是在售实物商品的质检和进货溯源材料;四是线下门店张贴版活动海报初稿,需标注商品信息和现场维权渠道。
报名工作已全面启动,有意参加的经营者可到所在县(市、区)消协咨询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10日。
三、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以线下实体门店为主体开展。凡通过市、县两级消协审核的经营者,可使用中消协统一设计的活动专用标识和海报,在门店明示参与活动的商品服务品类和优惠举措。
各参与门店统一执行“三统一”标准:一是统一标识,统一使用中消协提供的活动海报模板;二是统一承诺,统一落实商品质量、价格诚信和售后服务三项承诺;三是统一监管,市县两级消协对参展门店进行日常巡查和抽查。
9月15日活动启动当天,全市统一举行启动仪式。主会场设在忻府区,各县(市、区)设分会场同步启动。
四、活动标识使用规范
活动专用标识和海报仅限活动期间在网页、经营场所或相关活动中使用,须完整使用,不得分割使用,不得擅自更改内容,也不得印在具体商品上。10月16日0时起须全部停止使用。
五、活动的深层利好
(一)对经营者而言,是从“价格战”走向“品质战”的利好。
当前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是企业打价格战、压成本、降品质,最终谁都难以盈利,消费者也难以获得真正优质的产品。“3·15金秋购物节”坚持以“诚信好、质量好、性价比好、购物体验好、售后服务好、投诉处理好”为特色。对经营者来说,参与本次活动并非一场“打折促销大战”,而是获得一个凭品质和服务赢得消费者信任的展示平台。通过市、县两级消协严格审查的经营者,可在门店使用中消协统一设计的活动标识和海报,向消费者传递“品质可信赖”的信号。
(二)对消费者而言,是从“价格敏感”走向“品质信赖”的利好。
对消费者来说,最大的利好是放心。所有参展商家和商品均经市、县两级严格审查,消费者认准“3·15金秋购物节”活动标识进店消费,就相当于有消协组织替你把好了第一道关。同时,若发生消费纠纷,最迟7日内办结。小额纠纷门店当场处理,复杂投诉由县消协受理、市消协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
(三)对消费经济而言,是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的利好。
“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也强调“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本次活动的核心逻辑正是通过消协组织的严格筛选和品质引导,推动经营者提供好产品好服务,用高质量供给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意愿,让消费意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消费行为。
以上就是2026年“3·15金秋购物节”的有关情况,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张建国同志的介绍。
接下来,开始答记者问环节。有请媒体朋友们提问。按照惯例,提问前请各位记者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的名称,请举手示意。
山西日报记者提问:
中消协提出要让“3·15”不仅成为消费者监督维权的节日,更成为消费者放心暖心购物的标志。怎么理解这个转变?

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秘书长林志果:
中消协明确提出,深化消费环境共治,打造“3·15”惠民品牌。统筹推进消费供给提质、消费秩序优化、消费维权提效,努力使“3·15”不仅成为消费者监督维权的节日,更成为消费者放心暖心购物的标志。
过去,“3·15”给人印象是曝光、打假、维权,消费者权益受损后才想起“3·15”。现在,通过“3·15金秋购物节”活动,消费者在购物前看到的中消协统一设计的活动标识,传递的信号是这家店经过消协严格筛选,活动的商品品质可信赖,售后有保障,能够享受统一标准、统一承诺、统一监管的消费体验。
山西经济日报记者提问:
我们注意到这次活动的承诺书既有统一的承诺内容,又有商家自己填写的特别优惠内容。这两者是什么关系?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薛文龙:
中消协设计的承诺机制是“统一经营承诺+个性化承诺”的双层结构。
统一经营承诺是“底线”,特别优惠是“高线”。统一经营承诺落实质量、诚信和售后三项统一要求。商品质量方面,所有展销实物均检验合格,如实标注产地、原料,不售卖贴牌、假冒商品;价格诚信方面,禁止先涨价再打折、捆绑消费,所有优惠活动现场张贴公示,明码标价;售后方面,门店现场处理退换货,家电48小时上门检修,全部消费纠纷最迟7日内办结。
特别优惠承诺要求经营者“根据自身实际,在质量、价格、售后、投诉处理等方面作出高于法律规定、切实可操作的暖心措施”,让消费者有明确获得感,这属于商家个性化承诺。商家有底气、有信心,才敢作出高于法律的承诺。举例来说:统一承诺要求“门店现场处理退换货”,特别优惠可具体到“不满意无条件退换、无需理由”;统一承诺要求“明码标价”,特别优惠可具体到“买贵双倍退差价”。
忻州日报记者提问:
活动的启动仪式主会场设在忻府区,目前筹备情况如何?启动仪式当天有什么值得关注的环节?

市消费者协会常务理事、忻府区市场监管局局长赵引平:
忻府区作为主会场,筹备工作已全面启动。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二是正在对辖区内商圈、特色街区进行实地勘察,初步选定忻州古城北广场作为启动仪式主会场;三是面向辖区商户宣传动员,多家优质商户表达了参与意向。
启动仪式当天有两大看点:一是全市同步启动,主会场和其他县(市、区)分会场同步启动,体现全市联动声势;二是商户集体签署承诺书,参展商户代表在主会场现场签署《经营者承诺书》,面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经营、兑现优惠、做好售后。这是在报名时已签署基础上的再次公开宣誓,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
下一步重点做好三项工作:做好辖区商户报名和审查;细化主会场启动仪式现场保障方案;落实活动期间日常巡查和投诉受理工作,确保主会场活动规范有序。
忻州电视台记者提问:
这次活动对经营者和消费者分别意味着什么?如何实现真正的“双赢”?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建国:
这个问题问到了活动核心。这次活动不是单向让利或促销,而是通过“六好”品质标尺和严格审核机制,构建“经营者凭诚信赢得市场、消费者凭信任放心消费”的双向奔赴。
对消费者来说,获得“四心”体验。一是放心。所有参展商家经市、县两级严格审查,商品条码齐全、来源可溯,消协替消费者把好了第一道关。二是暖心。每位商家都有个性化“特别优惠”承诺——有高于法律标准的售后服务、更实在的价格保障。承诺越具体,消费者获得感越强。三是省心。小额纠纷门店当场处理。四是信心。消费者认准活动标识进店,享受统一标准、统一承诺、统一监管的品质保障,从“担心踩坑”到“放心购买”。
对经营者来说,获得三重价值。一是品牌价值。“3·15”标识本身就是品质可信赖的信号,这种来自消协的公信力背书,是任何商业促销无法替代的。中消协前两年的实践证明,在“六好”标准引导下,参与企业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品牌美誉度和消费者复购率显著提高。二是实打实的市场回报。活动全程公益、不收费,带来的是实打实的客流和销售。三是倒逼升级的契机。要求商家作出高于法律的个性化承诺,不是负担,而是契机,不少商家在申报时便明确表示,将以此次购物节为契机,进一步升级服务与品质管控。
双赢逻辑很清晰:经营者赚到口碑和销量,消费者买到品质和放心。一方有合理利润才有动力持续提升,一方买到好产品才愿意持续消费,这也是“大力提振消费”的根本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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