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9月1日马尼拉消息——参议员兼弹劾法庭法官维森特·“蒂托”·索托三世(Vicente “Tito” Sotto III)于本周二就副总统萨拉·杜特尔特(Sara Duterte)弹劾案审理中引发的“化名”争议作出明确表态。
索托指出,法律对化名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只有当化名背后确有其人时,方可认定为化名;若名字背后并无真实人物,则属于虚构姓名或假名。
这一表态的背景是,参议院弹劾法庭在过去数周审理副总统杜特尔特涉嫌滥用机密资金一案时,发现多份资金核销收据上出现了大量可疑的签名姓名。
这些名字包括玛丽·格蕾丝·皮亚托斯(Mary Grace Piattos)、安迪·林(Andy Lim)、米吉·芒果(Miggy Mango)以及克里斯汀·阿普尔盖特·埃斯特拉达(Kristine Applegate Estrada)等。
部分名字与知名食品品牌、水果名称、菲律宾本地短语甚至当地政治人物的名字高度相似,引发法庭内外广泛关注。
据了解,菲律宾统计局(PSA)此前已证实,其系统中没有任何名为“玛丽·格蕾丝·皮亚托斯”的出生、结婚或死亡记录。
众议院检方小组此前曾表示,检方的立场是“玛丽·格蕾丝·皮亚托斯并不存在,且没有任何记录”。这一名字最早出现在2024年众议院良好政府与公共问责委员会对副总统办公室机密资金使用情况的调查中。
化名问题的法律争议源于弹劾法庭第19日庭审中的一场交锋。当时,参议员兼法官罗宾·帕迪利亚(Robin Padilla)试图以“国家英雄也曾使用化名”为由,为机密资金核销收据上出现可疑名字的做法进行辩护。
帕迪利亚在庭审中列举了卡蒂普南(Katipunan)革命时期多位民族英雄所使用的化名,包括“迪马萨朗”(Dimasalang)、“西林·拉布约”(Siling Labuyo)、“蒂克巴朗”(Tikbalang)、“塔加伊洛格”(Taga-ilog)、“迈帕格阿萨”(Maypag-asa)等。他还提到了已故参议员贝尼尼奥·“尼诺”·阿基诺(Benigno “Ninoy” Aquino Jr.)在流亡期间所使用的化名“马西亚尔·博尼法西奥”(Marcial Bonifacio)。
帕迪利亚强调,从1892年到1896年,革命者一直使用化名行事,直到叛徒特奥多罗·帕蒂尼奥(Teodoro Patiño)向当局告发卡蒂普南为止。
面对帕迪利亚的辩护,控方律师梅·迪维纳格拉西亚(Mae Divinagracia)当即提出了关于化名使用的法律问题。
迪维纳格拉西亚指出,根据菲律宾《反化名法》(Anti-Alias Law),使用化名并非完全被禁止,但前提是必须同时披露使用者的真实姓名。
她进一步区分了革命战争时期与当前案件的不同背景——当时国家处于战争状态,而当前的情况与战时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