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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称牛奶没过期却有酸腐味,提出索赔要求
据钟女士介绍,12月1日,她从天猫伊利志纯专卖店购买了一箱250ml*20盒的伊利臻浓牛奶,扣去平台等各种优惠抵扣,共花费35.75元。钟女士收到货后,拆箱打开一盒牛奶,饮用一口后发现有酸腐味。“跟正常牛奶的口味完全不一样,酸的,难道是变质了吗?但是没有胀包、漏液,包装没有破损,从外观上完全看不出来。”钟女士查看整箱牛奶的保质期是6个月,而她打开的这盒牛奶的生产日期是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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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豪德(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宗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消费者遭受损害时,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钟女士所购买的伊利臻浓牛奶在保质期内出现“酸腐味”,如确属变质,可认定为不符合安全标准,消费者可要求商家或者伊利厂家赔偿损失,消费者可留存购买凭证、问题食品、沟通记录、视听资料等材料以作维权证据。
(新黄河客户端记者:李巧妹)
▌来源:新黄河客户端
▌编辑:曲珈熠 校对: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