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09 01:41:13 作者:狼叫兽

2026年1月8日,相关部门发布关于儿童类微短剧创作的管理指引,强调需遏制内容“成人化”、纠偏“工具化”、抵制“娱乐化”倾向,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近期,以“萌娃”“亲子”为主题的微短剧数量持续上升,在拓展题材类型、丰富叙事方式、呈现当代家庭生活的同时,也出现部分作品偏离儿童成长规律的现象,存在将儿童形象成人化、商业化、过度娱乐化的苗头,引发关注。
为进一步规范创作导向,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现就聚焦儿童视角或以儿童为核心角色的微短剧提出以下创作要求。
首先,坚持贴近儿童现实生活,尊重其身心发展规律,杜绝“成人化”表达。应遵循未成年人成长各阶段的心理与认知特征,确保剧中人物言行、情节设置符合儿童年龄特点,契合社会基本道德规范。不得为追求戏剧效果或迎合猎奇心理,刻意塑造早熟、心机、腹黑等不符合实际的儿童形象,避免传播以恶制恶、权谋算计等不良价值观。严禁让儿童角色演绎“霸道总裁”式情节,参与校园欺凌、挑动对立等明显成人化的剧情设定。
其次,重视儿童权益保障,防止功利化利用,纠正“工具化”倾向。创作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邀请儿童参与演出必须依法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切实维护其人身安全、心理健康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权利。不得以培养童星为名,开展变相“啃小”的商业炒作,鼓吹“成名要趁早”“颜值至上”等错误观念,诱导家庭投入高额培训或包装费用。严禁安排儿童参与超出其心理承受能力的暴力、惊悚、复杂情感冲突等内容的拍摄,坚决防范将儿童作为实现成人财富幻想、情绪宣泄或流量变现工具的行为。
最后,强化内容审核与价值引导,抵制低俗“娱乐化”倾向。创作应立足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鼓励推出贴近生活、寓教于乐,体现爱国情怀、优良品德和知识启迪的优质作品,真实展现新时代少年儿童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加强对儿童类微短剧的整体管理,合理调控数量,着力提升质量,坚守童真童趣的本质底色。避免打着“搞笑”“创意”旗号,制作逻辑混乱、脱离儿童认知的庸俗内容,杜绝借“艺术虚构”之名,灌输急功近利的成长观和扭曲的成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