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派新闻记者从《方圆》获悉,2024年7月14日,12岁的常小芹(化名)和妹妹放暑假后,从山东老家来到了北京。常小芹父母在北京市朝阳区某村租了当地自建房中的一个房间居住。2024年7月15日,常晓建(化名)和邵云丽(化名)外出工作,没有将出租屋的房门上锁,常小芹在出租屋里玩手机,发现是60岁的房东爷爷韩大江(化名)打开门进入了房间,邀请常小芹去自己家玩。一开始,二人坐在客厅里的椅子上正常聊天。过了一会儿,韩大江把常小芹带到了卧室内。然而,那些画全是未成年人不宜观看的,常小芹不想再看下去了。然而,韩大江依旧翻动着画册,并站在常小芹身后,对她实施了猥亵。常小芹感到十分害怕,慌忙从卧室走了出来,回到了客厅。在客厅的椅子上,韩大江继续对常小芹实施猥亵。常小芹感觉极度不适,借故离开了现场。
2024年7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对常小芹被猥亵一案立案侦查。同日,民警将韩大江抓获。9月27日,朝阳公安分局侦查终结,将此案移送至朝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5年1月24日,朝阳区法院作出判决,韩大江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韩大江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常小芹经济损失共计1064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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