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此前印发优化落实《国际公路运输公约》的公告,将跨境电商商品、保税货物纳入其中,明确了申报规范,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专属模块办理通关手续,有效提高跨境物流效率。1月15日,杭州、青岛、郑州、深圳、银川、乌鲁木齐等海关率先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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