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费并非单一指向的费用,而是建设项目报建阶段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的统称,其收取主体需结合费用类型、区域政策及管理模式综合界定,不存在全国统一的单一收取部门,整体呈现“集中代收为主、分部门负责为辅”的特征。

从集中征收模式来看,多数城市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实行一站式代收,住建部门(或建委)作为核心统筹单位。以成都市为例,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报建费,由建设单位在市政府政务中心统一缴纳,市建委负责报建费的减免审核、交费核验、退费及追缴等全流程管理,相关资金全额缴入同级财政金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常熟市则委托市城市建设基金管理中心,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征收各类报建相关规费,再按对应权限拆分至各主管部门。这种模式旨在简化流程,实现收费与项目审批的协同管控。
从分项费用收取权限来看,不同类型报建费对应特定主管部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作为报建费核心构成,多数地区由住建部门负责征收,如泉州市住建部门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按住宅、商业、工业等类别差异化收取;济南市则实行分级征收,市住建局负责中心城区征收,区县住建部门承接本区域征收工作。人防易地建设费通常由人防部门(或国防动员办公室)主管,大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常熟市民防局分别负责本地该费用的征收及减免审核。
此外,部分专项费用由行业主管部门直接或委托征收。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多由住建部门下属机构征收,成都市将其纳入一站式报建费范畴,常熟市则明确由市住建局直接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等,通常由对应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如成都市由市墙材节能办、市散装水泥办分别负责相关基金的征收及退费管理,资金征管与行业监管紧密衔接。

需注意的是,报建费收取主体具有明显区域性差异。大连市部分基础设施配套费由水务局征收,与供水配套核准事项挂钩;泉州市则统一由住建部门征收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按区域类别及用地性质划分。同时,所有报建类收费均属政府非税收入,征收标准、减免范围需依据省级以上财政及价格部门文件制定,地方可在权限范围内细化调整。
综上,报建费收取以政务中心集中代收为主要形式,住建部门承担核心统筹职责,人防、水务、行业管理机构等按分项费用属性履行征管职能,最终资金统一纳入财政管理。建设单位需结合项目所在地具体政策,在对应政务服务窗口或主管部门完成缴费,确保符合项目审批流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