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首饰、衣物等个人物品的归属,核心原则是以个人所有为常态,共同财产分割为例外,具体需结合购买时间、资金来源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一、衣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衣物因具有强烈人身属性,无论婚前还是婚后购买,均认定为“一方专用生活用品”,离婚时直接归各自所有。比如男方的西装、女方的连衣裙等,仅用于个人穿着使用,无需参与共同财产分割。
二、首饰:分情况判定归属
1.认定为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婚前一方自行购买的首饰:如女方婚前用个人积蓄买的钻石项链,明确归购买方个人所有;
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的首饰:若能证明资金来源为婚前存款、明确归个人的继承款或赠与款,仍属个人财产;
明确赠与个人的首饰:婚内一方父母或第三方赠与,且书面约定“仅归一方所有”,如母亲赠给女儿的婚戒,归受赠方个人;
日常专用且价值不高的首饰:如几百元的银项链,因属“专用生活用品”,通常归佩戴方所有。
2.认定为共同财产(需分割)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共同经营收益)购买的首饰,且无特殊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用共同收入买的名牌手表、多件黄金首饰,离婚时需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会结合财产来源、使用情况等判决归属,获得首饰的一方需向另一方折价补偿。

三、关键法律依据与实务建议
1.核心法律依据
《民法典》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生活用品、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均为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工资、经营收益等所得,婚内用共同财产购买的首饰可纳入其中。
2.避免纠纷的实务要点
保留凭证:购买贵重首饰时,留存发票、转账记录、赠与协议等,证明资金来源和归属约定;
提前约定:婚内可通过书面财产协议,明确首饰等物品的归属,避免离婚时争议;
协商优先:若首饰为共同财产,优先协商分割方式(如归一方所有并折价补偿、变卖后分款),协商不成可申请财产评估后由法院判决。
综上,离婚时衣物直接归各自所有,首饰则重点看购买资金来源和是否有专属约定。留存好相关证据、遵循法律规则协商,能有效减少此类财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