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讯(记者王雅楠)记者从11月5日河北省沧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沧州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支持全市灵活就业人员提高居住水平。截至目前,已有5万余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今年4月1日,沧州正式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国试点工作,个体工商户、外卖快递人员、家政服务人员、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享受自主缴存、缴存补贴、低息贷款等试点优惠政策。
沧州市降低缴存门槛,取消了以往“社保+户籍”的限制,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申请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自主选择缴存模式及缴存金额。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履行缴存义务,正常缴存满一年以上且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计息外,还可获得1%的缴存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依法在综合所得或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同时,沧州市还积极推出多项针对灵活缴存人员的亮点举措。探索支持农村自建住房贷款政策,将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从城市延伸至乡镇,为更多灵活缴存人员提供政策支持。在此基础上,通过逐步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不断满足灵活缴存人员多样化需求。
来源: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