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
●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 现金管理期限:147天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仍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人民币1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
注: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结构化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除购买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外,剩余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的形式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协定存款余额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而变动,最终收益以银行结算为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三、本次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本次现金管理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仍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3.05%,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特此公告。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