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财税工作中
电子税务局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办税平台
但偶尔也会出现令人“难以捉摸”的情况
例如税务数字账户中查不到需要抵扣的发票
别着急,今天就为大家揭示
发票“失踪”的幕后真相
一、查询条件设置是否准确
在【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模块,查看查询条件是否设置准确,比如勾选状态、开票日期、更多查询中的发票状态、发票票种等信息,是否与所查发票一致。
二、票面信息是否正确
三、是否误操作为“不抵扣勾选”
在【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不抵扣勾选】模块,设置查询条件,点击【查询】,便可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发票信息的查询结果,如确认发票已认证为“不抵扣勾选”的,可进行撤销勾选操作。





四、发票状态是否为“已勾选”或误勾选“退税”
在【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模块,查看发票详情。


若出口企业误将用于抵扣的发票勾选成出口退税发票,须区分三种情形处理:
如发票还未操作“用途确认”,发现勾选错误时,可以直接取消“出口退税勾选”。
如发票已“退税勾选”且已操作“用途确认”,但尚未用于退税申报,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进货凭证信息回退申请】模块办理,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该发票尚未申报出口退税,并将发票电子信息回退后,即可调整用途。
如发票已经操作“用途确认”并已申报退税,且符合开具“出口转内销证明”的条件,应向退税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转内销证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可继续到【抵扣勾选】模块办理勾选认证。

五、是否涉及农产品发票、海关缴款书、代扣代缴凭证需在其他功能操作的情况
如果企业收到农产品发票,可以点击下方链接了解具体抵扣勾选操作:
如果企业收到海关缴款书、代扣代缴凭证,需要进入【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抵扣勾选】-【海关缴款书】/【代扣代缴完税凭证】模块进行勾选提交。


对于双抬头海关缴款书、无法清分以及对清分结果有异议的单抬头海关缴款书,要先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海关缴款书采集】模块采集后,相关信息才能进入【抵扣勾选】-【海关缴款书】中进行抵扣勾选操作。


六、餐饮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进行抵扣勾选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规定,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即使取得餐饮服务的专票,因其属于上述不得抵扣范围,纳税人需在税务数字账户中直接选择“不抵扣勾选”或抵扣后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来源:常州市高新区税务局
编发:常州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