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二〇二五年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且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中远海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要,公司于近日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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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上述账户。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以及董事会的授权,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保障资金安全;
2. 公司将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同时密切关注和分析产品投向及其进展,如发现存在投资风险因素,将及时介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财务状况,匹配各项目建设周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的,已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不影响公司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使用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