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封面新闻记者 徐庆
泸州消费者注意了,即日起,您在泸州消费开发票,就能参与抽大奖!
2月6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泸州市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泸州已成为全国50个有奖发票试点城市之一。从2026年2月1日至7月28日,个人消费者在泸州消费并开具指定类型的电子发票,将有机会参与抽奖,最高可获10万元大奖。
本次活动面向个人消费者(含市外),凡以本人名义在泸州市依法注册登记的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八大行业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取得票面金额在100元(含)以上的真实有效电子发票,即可参与抽奖。
活动设计了国家普惠奖、市级叠加奖、商家协同奖“三重大奖”,奖金梯度从20元覆盖至10万元。
据介绍,国家普惠奖分为“即时抽奖”和“定时抽奖”两种形式。单张发票金额满100元可参与即时抽奖,每日开奖,奖金20元至90元;满1000元可参与每周定时抽奖,奖金200元至700元。符合定时抽奖条件的发票可同时参与即时抽奖。
市级叠加奖成为本次试点的一大亮点。2月至3月期间,汽车消费发票将设置5个10万元、26个5万元、50个3万元和85个1万元现金大奖(税前)。家电和数码类消费满1000元的发票,以及其他参与定时抽奖的发票,将设置200个3000元、480个2000元和1000个1000元现金奖励(税前)。
此外,参与活动的商家也将同步推出各类优惠,形成“折扣+奖励”的多重优惠叠加。具体优惠以各商户公告为准。
发票抽奖系统将于2月9日正式上线。消费者可通过“酒城e通”APP、支付宝或云闪付的指定入口上传发票,每人每天最多可上传3张发票。系统将自动核验发票真伪,通过后即进入抽奖环节。中奖信息将每日通过“川江号”新闻客户端公布。奖金则将通过合作支付平台(支付宝、云闪付等)直接发放至中奖人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非试点行业发票;逾期登记或信息有误发票;代开发票;红字或已红冲发票;非正常经营商户开具的发票;销售方非泸州注册企业开具的发票;生病住院费、交通出行费、物业费、停车费、保险费、水电气费、通讯费等消费发票不能参与本次发票抽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