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精准对接国家政策,下达中央特殊教育补助资金1377万元,重点投向两大关键领域:800万元专项用于“送教上门”服务,着力破解重度残疾儿童就学难题,打通特殊教育服务“最后一公里”;577万元用于支持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与设备采购,持续夯实特殊教育发展的硬件基础。
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2025年,自治区财政厅出台《内蒙古自治区特殊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管理职责及分配流程,规范“拨付—使用—监管”全链条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为特殊教育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在财政资金的精准引导下,各地特殊教育实践蓬勃开展。以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为例,依托专项资金,建成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组建专业送教团队,为农村牧区特殊儿童量身定制“一人一案”教育康复计划,让曾经处于教育“孤岛”的孩子,逐步融入集体。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持续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力度,严格资金管理,强化绩效监管,加强部门协同,不断健全特殊教育长效保障机制,补齐资源供给短板,稳步推动全区特殊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以“财政温度”守护特殊儿童的成长之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