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平台挂牌出让荆门市平头岗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该采矿权资源量建筑石料用灰岩9634.1万吨,方解石29.6万吨,设计生产规模400万吨/年,服务年限20年,拍卖起始价为9655万元。
根据出让公告,出让范围内存在原采矿权主体灭失遗留的固定资产,经评估,评估价值为1116.73万元,竞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向荆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东宝分局另行缴纳。

出让采矿权简要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荆门市平头岗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二)地理位置:荆门市东宝区栗溪镇匡坡村和子陵铺镇团堡村
(三)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方解石
(四)资源量:建筑石料用灰岩9634.1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4535.4万吨、推断资源量5098.7万吨;方解石29.6万吨,其中推断资源量29.6万吨。
(五)矿区范围面积:0.4163平方公里
(六)开采深度:由+629米至+446米
(八)设计生产规模:400万吨/年
(九)设计服务年限:20年(含基建期1年)
其他公告事项
(一)本次出让范围内原采矿权主体灭失遗留的固定资产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1116.73万元,已在荆门市东宝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竞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向荆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东宝分局另行缴纳。
(二)依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文件要求,因该采矿权涉及矿种方解石,在矿山开采时,竞得人除按合同缴纳成交价金额,还应按合同约定的出让收益率逐年缴纳方解石采矿权出让收益。
(三)成交确认。采矿权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当场签订《采矿权拍卖成交确认书》。
(四)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竞得人应在采矿权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三个月内,持采矿权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相关材料到荆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五)采矿权登记。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持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凭据及其他相关材料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采矿权证和采矿许可证登记手续。取得采矿权证和采矿许可证后,采矿权人须出具《矿山开采初步设计》。采矿权人须按规定缴纳矿业权占用费等有关税费,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生产预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或审查)。采矿权人必须依法办理土地、林地等审批手续,未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前不得实施开采。
(六)竞得人应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1年内开工建设。
(七)环境保护与治理。竞得人在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发布的《非金属矿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及已评审公示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优化矿山开采布局,实施边开采边治理,实行封闭加工、矿区绿化、裸露塘口治理、道路硬化等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正常生产经营1年内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并申请验收。
竞买人如有疑问,可以根据问题情况咨询以下相关部门。
荆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 18107244786
荆门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3797951066
责编 | 田萌萌 · 校对 | 王焱 · 审核 | 张朋
来源: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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