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监局在2025年11月25日发布的公告,深圳红荔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该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部分产品合同约定的基金经理与实际履行投资管理职责的人员不符,以及对投资者出具的收入证明审核不谨慎等情形。这些行为表明公司在管理和运用私募基金财产过程中未履行谨慎勤勉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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