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9月30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首个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综合性部门规章,《办法》直击行业顽疾,其中第十二条针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规定划出监管红线,将彻底打破支付与信贷捆绑困局,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划定发展边界。
《办法》第十二条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管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也不得为其提供营销服务。这一双重禁令形成闭环监管,规范支付场景展示逻辑,切断支付机构流量变现路径,对其业务模式形成系统性约束。
直击行业顽疾:支付与信贷捆绑乱象频发
长期以来,电商、外卖等日常消费场景中,“白条”“月付”等信贷产品常与常规支付工具并列展示,部分平台通过默认勾选、弹窗推送等操作模糊边界,导致用户被动开通信贷服务,消费者权益受损问题突出。
某消费投诉平台显示,大量用户反馈被误导开通信贷,甚至逾期后才知晓借贷事实;部分用户被“优惠支付”等表述误导,后续发现隐藏成本。这些乱象侵犯消费者权益、加剧过度借贷风险,虽经多次整治仍屡禁不止。
支付与信贷不当捆绑还暗藏高息借贷、变相放贷等风险,部分支付机构为不合规贷款提供通道,通过隐蔽方式转嫁高额成本,加剧金融消费市场混乱。
监管划红线:支付与信贷实现严格区隔
针对乱象,《办法》明确要求,支付机构收银台需优先展示常规支付工具,与信贷产品清晰区隔,严禁用“优惠支付”等表述混淆两者,从源头遏制误导性营销。
同时,《办法》收紧信贷营销话术,禁止使用“低门槛”“秒到账”等诱导用语;分期付款产品不得片面宣传首期优惠、隐瞒总成本,为消费者营造透明安全的消费环境。
招联首席经济学家董希淼表示,该规定斩断线上线下分润合谋,核心是杜绝支付与信贷的误导性、默认捆绑,从展示端堵住乱象源头。
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解读,监管并非“一刀切”:贷款产品可在收银台非支付区域独立展示,只需清晰区隔、无诱导,兼顾用户需求与行业发展。
行业迎变革:收入结构重构,回归支付本源
《办法》第十二条将彻底颠覆支付行业“支付场景引流+金融变现”的主流模式。当前,金融业务衍生收益已成为部分支付机构,尤其是互联网巨头的核心盈利来源。
王蓬博分析,短期内头部支付机构金融导流、联合贷分润可能下滑,推动行业收入结构调整;但目前支付行业已进入存量时代,新规短期冲击已降至最低。
董希淼指出,花呗、白条等“信用支付”产品将面临重大调整,需严格遵循监管要求与支付工具区隔。
长期来看,新规实现支付与金融业务风险隔离,倒逼支付机构回归本源,聚焦提升支付效率、优化用户体验、服务实体经济,同时推动消费金融行业竞争回归产品与服务本身。
用户享红利: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再升级
对金融消费者而言,《办法》填补跨行业监管空白,将金融网络营销纳入强监管,统一线上线下监管标准,完善金融监管制度,是权益保护的重大进步。
实践中,《办法》可减少消费者被误导、捆绑的情况,帮助其自主选择,防范金融消费风险,同时规范市场秩序、遏制非法金融活动,为消费者权益提供坚实保障。
据悉,《办法》依据多部法律法规制定,兼顾监管与行业发展。随着施行日期临近,支付机构正推进业务调整,业内预计行业将迎来更规范健康的发展格局。
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