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建股份公告称,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加强和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该制度明确对外投资定义、基本原则,规定对外投资审批权限: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形需经股东会批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等情形需经董事会批准;低于董事会决策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决定。同时,制度对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决策及资产管理流程、财务管理及审计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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