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前真不知道这面墙不能砸,现在不仅要把砸掉的墙恢复原状,还要交几万元罚款,真的得不偿失。我一定配合处理,也告诉亲戚朋友莫搞这种糊涂事。”5月25日,利川市都亭街道交投小区业主王某从执法人员手中接过《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满脸懊悔。
目前,该案正依法查办中,该业主或将面临最低5万元的行政处罚代价。

时间回溯到3月24日,都亭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接到交投物业举报,称该小区一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擅自砸毁承重墙,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勘查核实,确认该房屋承重体系已遭到破坏,情况属实。
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加固补强恢复原有结构,并现场开展普法教育,制作现场勘验笔录等。

执法人员现场勘查核实情况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这意味着,本案中,涉事业主不仅要承担恢复原状的高额费用,前期投入的装修资金也将付诸东流,最终还需面临5万元至10万元罚款,代价沉重。

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都亭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二中队队长覃婷提醒广大市民:房屋承重结构关乎整栋建筑的安全,绝不容许擅自拆改。装修施工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勿因片面追求空间效果而逾越安全底线。请广大业主和装修从业人员自觉遵守规定,切勿心存侥幸,导致严重后果。
下一步,都亭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深化与物业企业的联勤联动,对破坏房屋承重结构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媒体记者 杨紫娟 通讯员 刘洪枚 覃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