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日报讯(通讯员 王雅琦)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现已全面启动,新标准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覆盖全州所有缴存单位及在职职工,全方位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昌吉州统计部门发布数据:2025年我州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17124元,折算月均工资为9760元。按不高于2025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测算,本年度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9280元,较2025年度上调121元,按最高比例12%计算月缴额上限为7028元(其中:个人缴存3514元、单位缴存3514元),较2025年度上调30元。缴存基数下限延续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保持1890元不变,按最低比例5%计算,月缴额下限为190元(其中:个人缴存95元、单位缴存95元)。
本次基数调整由各缴存单位统一申报办理,开通线上、线下双向办理渠道。各缴存单位可登录住房公积金单位网厅线上办理,无需跑腿,确需线下办理的,可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各公积金管理部服务窗口现场办理,全流程高效便捷。
按照工作安排,所有缴存单位须于8月底前完成本单位基数调整、人员信息核验工作,调整结果要如实告知每位职工,主动接受职工监督,依法足额缴存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