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业管理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2〕229号)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息须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为保障借款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的完整性与相关权益,现就征信补授权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18年10月31日(含)前在我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异地贷款)的借款人(含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均需单独完成征信报送补授权。主、共同借款人的授权相互独立,须各自办理。一方完成授权后,应及时告知另一方尽快办理。
二、办理渠道
(一)线上办理:关注“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进入“贷款征信信息报送补授权”界面,按提示操作即可。
(二)线下办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现场办理。
请相关借款人及时完成补授权,以免影响个人征信信息报送。
三、线上操作指南
第一步:搜索并关注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第二步:点击 “私信”进入功能页面;接着点击“办事大厅”模块。

第三步:在 “签约”模块下找到并点击“贷款征信信息报送补授权”。

第四步:按照要求填写姓名、证件号码信息。

第五步:点击 “刷脸认证”。

第六步:系统会自动弹出需要补授权的贷款信息,根据提示勾选需要补授权的贷款信息并点击 “下一步”。

第七步:系统自动查询该笔贷款相关信息,并显示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征信报告补授权书”,点击“我已阅读并理解”。

第八步:信息无误后,在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征信报告补授权书”点击“同意并签字”,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同时可以看到文件预览样式。


第九步:签署完成后,点击 “确认并提交”;再次点击“刷脸认证”。

第十步:系统提示 “业务受理成功”,本次业务办理结束。

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