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晓波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后管理、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存在多重违规,监管部门依法对该行罚款185万元;段小宁、朱仕忠、汪彦平、江宝玉四名直接责任人一并予以警告处罚。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
公示文件显示,十堰农商行三大核心违规事实均触碰审慎经营底线。其一,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以贷收息行为;其二,项目贷款管理不到位,贷款形成不良;其三,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审查不严等。
此次处罚并非该行首次因同类合规问题遭监管问责。2023年1月,该行曾因违规接受本行股权质押放贷、贷后管理缺位、承兑汇票贸易背景核查不严、贷款五级分类失真等五项违规,被罚款240万元,一名高管同步被警告;2026年2月,旗下红卫支行再度因银行承兑汇票授信管理不尽职被罚35万元,两名支行责任人被警告。除此之外,2025年9月该行还曾因账户风险监测履职不到位,被人民银行十堰市分行罚款20万元。梳理监管公开信息可见,近年来该行及其分支机构多次因信贷、票据领域合规问题收到行政处罚,同类票据风控违规情形再度出现,合规长效建设仍有待持续夯实。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