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文旅领域涉黑涉恶举报线索,其中范围包括通过线上线下胁迫、恐吓、滋扰、诱导等方式吸收游客、强制消费、捆绑销售、强迫购物等。
公告列举范围包括:文旅行业内以不合理低价游特别是“零负团费”输送客源、欺行霸市、垄断经营、恶意排挤同行,非法操控区域性旅游市场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通过线上线下胁迫、恐吓、滋扰、诱导等方式吸收游客、强制消费、捆绑销售、强迫购物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相互勾结进行非法赌团、卖团、转团、拼团等从中牟取暴利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使用“黑旅行社”“黑导游”“黑中介”无证非法揽客、非法经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等违规违法线索;营业性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游艺游戏场所等文化娱乐场所,纵容、包庇黄、赌、毒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聚众闹事、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及其他黑恶势力问题线索;旅领域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线索;为违法违规经营的文旅企业及其幕后操纵人、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通风报信、包庇纵容、提供便利等的问题线索。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表示,鼓励实名举报,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及证据线索,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