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东莞市医疗保障局集中公布5起行政处罚决定:
东莞汇华护理院有限公司,2023年1月至2025年5月期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罚款约49.32万元。
高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罚款约3.75万元
南城心明元中医门诊部,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罚款约0.72万元。
桥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罚款约4.23万元。
东莞市同和堂药业,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罚款约0.37万元。
以上5家单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但无欺诈骗保情形。处罚总额累计约5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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