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1月1日北京的车马正式改为右侧通行,这一改变是抗日战争胜利后,民国政府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交通规则调整,旨在与国际主流通行规则接轨。此外,北平市政府警察局在1946年10月15日进一步公布了《北平市政府警察局陆上交通管理实施办法》,具体规定车辆需靠右单行顺序行进,以巩固这一改革。
新中国成立后,继续沿用了靠右通行的规则,并在1955年通过《城市交通规则》将其法律化。
1946年前北京的车马行驶和行人通常遵循靠左侧行驶的习惯,这被称为“左迎”。在1914年,北洋政府京师警察厅颁布的《马路规则》中,已对车辆停放和道路使用作出规范,禁止在马路上摆摊或阻碍通行。此外,1934年6月公布的《北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规则》进一步规定行人应在便道行走,并要求避让消防车、警车等紧急车辆。这些早期规则虽未详细涉及行驶方向,但已为交通秩序奠定了基础。
车马改为右侧通行的理由,是由于抗战后美式车辆增多,方向盘设计适配右行制,且国际主流趋势也以右行为主。
这张照片是1946年交通新规颁布后的北京前门五牌楼下,看有多少人遵守有多少人违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