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栏获悉,12月9日,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旗下的江苏润扬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润扬交通工程集团”)收到罚单,处罚类别为“罚款”,处罚机关是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内容显示,润扬交通工程集团的违法事实是: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对此,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对其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元整(¥18500)。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常经罚字﹝2025﹞第8013-2号。
据润扬交通工程集团官方微信公众号介绍,公司是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所属国有控股企业,具备公路、市政、房建、港航、养护等多重资质,业务覆盖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农路提质、市政工程、港航开发及房建领域。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江苏润扬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5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俊,大股东为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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