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我被骗了!”彭先生匆匆地报案,称“好友”侯某以合伙做生意的名义骗取了自己钱财。近日,经深圳市龙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侯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千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2万元。
侯某和被害人彭先生于2018年通过网络游戏结缘。2025年1月,侯某向彭先生抛出“投资橄榄枝”,提议两人各出资2.5万元合伙投资其同学作为股东的棋牌室10%的股份,还承诺每周向彭先生支付分红。这番“稳赚不赔”的说辞让彭先生深信不疑。
2025年2月13日,彭先生通过微信向侯某转账2万元作为入股资金。然而,侯某在收款当天便将这笔钱用于偿还个人赌债,所谓的“投资入股”纯属子虚乌有。
此后,彭先生多次向侯某提出分红,侯某总是编造理由搪塞。当追问本金时,他竟直言“入股的钱拿去打麻将输了,我没钱还”。随着侯某失联,彭先生意识到被骗,遂报警求助。
2025年5月9日,侯某经民警电话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归案后,侯某坦白了一切,并认罪认罚。
近日,龙华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侯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深圳特区报&读特记者 吴维 通讯员 楚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