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6-001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12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423,352,12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3,079,900股和拟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146,000股后的股本420,126,2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2,012,622.4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方案实施前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引起总股本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146,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23,352,124股减少至423,206,124股,减少股本146,000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3,206,124股剔除已回购股份3,079,900股后的420,126,2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1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1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1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持有股权激励限售股及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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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12月27日至登记日2026年1月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3,079,9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份为420,126,224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42,012,622.40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42,012,622.40元÷423,206,124股= 0.0992722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92722元/股。
2、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实施本次权益分派,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办法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君华大道212号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电话:0796-8992922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6-002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由39,220.5291万元变更为42,310.3124万元,公司董事会成员将由5名增加至7名,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相关职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近日,公司完成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内容如下:
1、名 称: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719208822U
3、类 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 所:佛山市南海区简平路桂城科技园A3号
5、法定代表人:肖俊承
6、注册资本:肆亿贰仟叁佰壹拾万叁仟壹佰贰拾肆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1999年10月15日
8、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变压器、电源类及灯具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