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曹晏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发布警示,揭露以“高息投资”为诱饵的诈骗手段,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增强风险意识,远离不切实际的高回报承诺,谨防上当受骗。
案件中,独居退休老人张女士在公园结识了自称“金融管家”的小金。对方通过频繁关怀、赠送礼品等手段获取信任,并邀请张女士参加公司组织的旅游活动。其间,小金推荐所谓“客房租赁”投资项目,承诺年化10%的固定收益,并附赠免费住宿、旅游等福利。张女士陆续投入50万元养老储蓄,初期如约收到利息,还介绍了多位朋友参与。然而一年后,利息支付中断,小金失联,公司无法联系,张女士方知被骗,目前已报警处理。
以此案为鉴,老年群体在进行投资理财时,应特别注意以下3点:
1.主动学习基础金融知识,识别常见诈骗套路,牢固树立风险意识,拒绝“高息诱惑”。
2.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或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绝不向陌生个人账户或不明对公账户转账。
3.涉及大额资金支出,务必与子女、亲属沟通商量,听取多方意见,避免独自轻率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