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着工资不发,员工既委屈又焦虑:能不能直接辞职,还向公司要补偿金?答案是符合条件就能,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
关键看拖欠工资的情况是否属实。如果公司无正当理由拖欠工资超过30天,或者明确表示不发工资,员工就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不用等公司批准。这种情况下辞职,不属于主动离职,有权向公司要经济补偿金。
补偿金一般按工作年限算,每干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按半个月算。但要注意保留证据:工资条、银行流水、和公司的沟通记录,证明公司确实拖欠工资。先和公司协商,要求结清工资并支付补偿,协商不成再走劳动仲裁。
要是公司因经营困难暂时拖欠,且和员工协商了支付时间,员工就不能贸然辞职要补偿。总之,先确认公司欠薪性质,再依法维权,才能既保住权益又不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