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27日收盘,陕西旅游(603402)报收于154.18元,下跌3.58%,换手率11.85%,成交量2.29万手,成交额3.53亿元。
当日关注点
1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710.12万元,占总成交额13.33%;游资资金净流入1680.1万元,占总成交额4.75%;散户资金净流入3030.02万元,占总成交额8.57%。
股本股东变化业绩披露要点机构调研要点公司公告汇总
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26日收到副总经理王新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该辞职事项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026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制定和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多项公司治理制度;聘任樊帆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计划、审计法务部2025年工作总结及2026年工作计划;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上述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定于2026年2月12日14时30分在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航创路1号陕旅豪布斯卡16层会议室举行,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2月4日,登记时间为2月5日至2月6日。会议将审议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章程、制定或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等议案,其中议案1、2.01、2.02为特别决议议案。
樊帆女士获聘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其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中级审计师,2015年入职公司,曾任证券事务部主管、副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主要股东及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处罚,符合履职资格要求。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制定、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多项治理制度,已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制度将在股东会通过后生效,并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步实施。原有关制度自新制度生效之日起废止。修订及制定的治理制度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注册资本由5,800万元变更为7,733.3334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拟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相应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涉及注册资本、股本结构、上市信息等内容,并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责任主体包括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须在上交所网站及符合条件的媒体发布。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程序,明确离职生效条件及后续责任义务,包括履行公开承诺、办理工作移交、配合离任审计、保守商业秘密等,离职后仍需承担忠实义务和法律责任。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明确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严禁未经授权担保行为。关联方担保需履行更严格程序。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执行与跟踪,强调风险防控,要求采取反担保措施,禁止为资信不佳或涉重大诉讼对象提供担保,并须及时披露。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内控与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职责分工、控制目标及原则,涵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与沟通、监督检查等内容,建立风险识别、评估与应对机制,完善内控评价与披露机制,确保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资金可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但需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募投项目变更、超募资金使用、节余资金处理等均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公告。需定期披露使用情况,接受保荐人和监管监督。
公司制定《印章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董事会印章、财务印鉴专用章及部门印章的使用范围与保管责任。综合办公室负责公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章,证券事务部负责董事会印章,财务管理部负责财务印鉴,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印章。实行事前审批、使用台账管理,严禁空白文件盖章,明确违规用印、遗失、滥用的责任追究机制。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确立党支部、董事会直接领导下的内部审计机制,审计法务部为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负责对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经营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具备参会、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提出整改建议等权限。明确审计程序、档案管理、结果运用及奖惩机制。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明确会议职责包括审议独董行使特别职权事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方案等。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会议记录签字确认并保存至少十年。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
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董任职资格、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独董须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不超过六年。规定独董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应过半数,赋予其参与决策、监督制衡、独立发表意见等职权。公司应提供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支持。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与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出现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规定提案提交、会议通知时间、表决方式、决议公告等内容,并明确股东会不得授权董事会行使法定职权。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关联交易范围、关联人定义及报备要求。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强调遵循市场价格,确保交易公允。根据不同金额和类型设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权限,关联董事和股东须回避表决。达到一定标准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披露。日常关联交易需定期披露实际履行情况,部分情形可豁免审议和披露。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明确在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情况下,可依法豁免或暂缓信息披露。规定适用情形、内部审批流程、登记归档要求及事后监管措施。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原因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应及时披露。公司需在定期报告发布后10日内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负责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并提出建议;检查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履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书面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提出建议。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并向董事会提交书面决议。公司综合办公室为委员会提供工作支持。
公司发布《公司章程》,涵盖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股份结构、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通知与公告、合并分立减资增资解散清算、章程修改及附则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33.3334万元,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明确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决策程序。
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及关联交易等事项。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需审查财务报告、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并就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须为其履职提供支持,定期披露其人员构成及履职情况。
公司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职权及义务。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高管人员需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领薪或兼职。规定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报告制度、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等内容,确保经营管理决策科学高效。
公司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明确对控股子公司的治理结构、人事、财务、经营决策、重大事项报告、内部审计及绩效考核等方面的管理要求。通过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控制权,委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财务监督和经营目标管理,要求控股子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和经营计划,接受审计监督。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遵循收入与公司规模、业绩相匹配,责权利对等,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并与考核奖惩挂钩的原则。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非独立董事兼任高管的按高管薪酬结构执行,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发放与公司业绩挂钩,出现违规、重大损失等情况可降薪或追回薪酬。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方案制定与考核。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投资的定义、原则、组织机构、审批权限及后续管理等内容。规定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并根据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划分不同层级的审批权限。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一定标准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涵盖投资的后续管理、转让与回收、信息披露等方面要求。
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负责拟定董事、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规定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工作程序及保密义务等内容。
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范董事和董事会履职行为,提升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等程序均有明确规定,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还需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的可免责。
公司制定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管理组织体系,包括董事会、全面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及预算执行机构的职责。规定预算编制、执行、控制、调整、分析及考核等流程,遵循分级预算、一致性、发展增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刚性原则。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公司制定《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接待与推广行为,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确保信息披露公平、公开、公正。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事务部为职能部门,规定接待对象、沟通方式、信息保密要求及禁止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内容。需建立接待活动备查登记制度,记录调研、沟通等活动详情,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强调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要求调研机构签署承诺书,形成调研记录,并对可能泄露未公开信息的情形作出应对措施。
公司制定反舞弊制度,旨在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防范和查处损害公司利益或谋取不当利益的舞弊行为。明确舞弊行为定义及具体表现形式,包括商业贿赂、侵占资产、虚假交易、财务造假、泄露机密等。设立举报渠道,由审计委员会领导,综合办公室受理举报,审计法务部监督调查。调查小组有权收集证据、询问相关人员,调查结果形成报告并上报。推行反舞弊文化建设,强化内部控制,对责任人依情节追责,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明确独董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责任义务。公司经营层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向独董汇报经营情况,安排实地考察重大项目。独董需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进行核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人员构成、风险判断等,并在审计前后保持沟通。独董应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若对事项有异议,可经多数同意独立聘请外部机构审计咨询,费用由公司承担。独董还需编制并披露述职报告,在年度股东会上报告履职情况,并对独立性进行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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