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
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公示
拟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名单
包括北京、上海、 遵义等50个城市

图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为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三部门于2025年12月底发布通知称,将支持50个左右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近期,三部门组织开展了有奖发票试点城市评审工作。这一评审结果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日。

据介绍,试点城市对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的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且取得的票面金额在一定额度以上的发票组织抽奖。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分档安排奖补资金。
三部门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此次出台的有奖发票试点政策着重从需求端发力,鼓励居民消费并取得发票后参与抽奖。试点政策覆盖日常消费主要场景,如购物、外出就餐、旅游住宿、文体活动、生活服务等,与居民“衣食住行”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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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参与?覆盖哪些场景?
答:只要你是个人消费者,在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这八大行业消费,拿到票面金额不低于100元的发票(具体额度由试点城市确定),就能参与抽奖。

奖金有多少?要交个税吗?
答: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试点城市自行确定中奖比例和奖项设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34号)的规定,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实施的6个月内,在上述50个试点城市里,如果你吃饭、购物、住酒店、旅游、看演唱会等消费金额超过一定额度(不低于100元),就可以凭商家给你开具的个人发票(非企业发票)参与抽奖。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且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如果你吃顿饭的发票中奖,有可能最后不花钱还小赚一笔。
在外吃饭、购物记得主动要发票,说不定就能中奖了!如遇商家拒开发票,可拨打12366或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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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 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