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分享的是:“十五五”规划系列报告(十二):“增收”促消费:迷题与正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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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核心内容总结
《“十五五”规划系列报告(十二):“增收”促消费:迷题与正见》聚焦2025年增收促消费的实践现状与“十五五”时期的发展路径,核心围绕居民收入结构与消费提振的关联展开分析。
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入、经营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构成。其中,工资性收入占比最高,2025年达57.4%,但消费转化效率受限。公共卫生事件后,居民消费重心向必需品和基础服务倾斜,消费行为趋于审慎,工资性收入增长更多转化为预防性储蓄,未能有效拉动消费。
财产净收入与房价走势联动紧密,但未呈现预期的“财富效应”。房价上涨带来的多为账面财富,难以即时转化为消费,反而因高昂的月供和首付挤占了居民日常消费与非必需品支付能力,“挤出效应”显著,对消费提振作用有限。
与前两者不同,经营净收入是被忽视的“消费增长引擎”。数据显示,各省市经营性收入占比与居民消费率正相关性更高,其提升对消费的撬动作用优于其他收入来源。一方面,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会创造设备采购、技能培训等刚性需求,形成“为经营而消费”的内生增长闭环;另一方面,经营活跃能吸纳就业、改善居民收入预期,通过“经营稳—就业稳—预期暖—消费旺”的传导机制,产生强大乘数效应。广东、浙江等个体工商户活力强的省份,以及义乌、晋江等特色产业集中区域,均呈现出经营与消费协同繁荣的景象。
“十五五”时期,单纯依靠“稳就业、促工资”或依赖资产价格波动提升居民收入的路径存在局限。更高效的路径是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内生活力,这与发展“新质生产力”内在契合。具体可通过三大路径推进:实施“小微主体活力激活”计划,简化流程、扩大税费减免与社保补贴;深化“金融服务滴灌”工程,创新普惠贷款模式破解融资难题;打造区域性特色产业集群,依托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产业,形成产业聚集效应,带动经营性收入增长,进而实现增收与消费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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