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浙江省宁波、湖州、绍兴、衢州4个城市入围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名单,入围城市数量与广东省并列全国第一。
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对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的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且取得的票面金额在一定额度以上的发票组织抽奖。具体抽奖规则由试点城市制定。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分档安排奖补资金。
接下来
省商务厅将指导有奖发票试点城市精心设计方案,发布一图读懂、操作指南等,并于近期组织开展抽奖活动,在春节期间加大奖金投放力度,有兴趣的消费者可关注“浙江商务”微信公众号、宁波、湖州、绍兴、衢州四个城市的官方账号,参与抽奖活动。
供稿:消费促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