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年货节促消费活动电子消费券
领取公告

为进一步激活我旗消费市场活力,丰富辖区居民春节年货采购渠道,切实让利于民、惠及群众,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特举办库伦旗年货节促消费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现将本次电子消费券领取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请广大居民知悉并积极参与。
一、活动时间
本次年货节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于2026年2月11日(腊月廿四)9时准时启动,活动持续至2026年3月11日,消费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后续不再追加投放。
二、参与对象
库伦旗辖区内全体居民(含在库伦旗工作、居住的外来人员),需下载并注册“云闪付”手机APP,且绑定62开头银联卡方可参与领取及使用。
三、消费券类型及面额
本次发放的电子消费券分为商超(零售)消费券、餐饮消费券和汽油消费券三类,具体面额如下:
零售消费券:满100元减10元、满200元减20元、满300元减30元;
餐饮消费券:满200元减25元、满300元减40元;
汽油消费券:满100元减10元、满200元减20元。
每种面值的消费券,每人每日可分别领取1张,活动期间(2月11日至3月11日)可分别领取并使用3张。
四、领取方式
1. 请库伦旗辖区居民自行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下载“云闪付”手机APP,完成注册、实名认证,并绑定本人62开头银联卡;
2. 领取入口:打开“云闪付”APP首页,找到“政府消费券”板块,点击进入后选择“库伦”,即可查看本次年货节各类电子消费券详情并参与领取;
3. 领取成功后,可在“云闪付-我的-奖励-我的票券”中查看票券到账及有效期情况。
五、使用规则
1. 消费券使用范围:仅限库伦旗辖区内已报名参与本次年货节促消费活动且开通云闪付银联二维码支付功能的商超、餐饮、加油站等商贸主体使用;
2. 有效期要求: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3日内有效,逾期未使用将自动失效,不予补偿;
3. 核销规则:消费时出示云闪付APP付款码,满足满减条件即可自动抵扣,单次消费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不可兑现、不可找零,严禁拆单、套现等违规使用行为。
六、注意事项
1. 请居民提前完成“云闪付”APP注册、绑卡操作,避免活动启动后因操作延迟错过领取时机;
2. 消费券领取及使用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3. 参与活动的商贸主体名单可通过“云闪付”APP消费券详情页查询;
4.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库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
库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