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四五”收官、“十五五”开局之际,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住房城乡建设部倪虹部长所作的工作报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分析形势客观透彻,既讲思路、又教方法,任务明确、举措务实,振奋人心、鼓舞士气,为全行业全系统奋进新征程注入了强劲动力。住房保障系统将认真贯彻会议部署安排,主动攻坚克难,积极担当作为,推动“十五五”住房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刻认识住房保障事业发展规律
“十四五”时期,住房保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建成了包括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稳步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困难群众住房条件进一步改善。回顾这一时期的工作历程,要求我们把实践经验上升为规律性认识,更好地指导“十五五”住房保障工作。
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是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十四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作出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等重要部署,引领住房保障事业发生新变革、取得新突破。做好“十五五”住房保障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住房保障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广州市花都区杨二村、东边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牢牢把握住房保障民生属性。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是住房保障工作的落脚点。“十四五”时期,住房保障的惠民生效应持续凸显,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累计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城市危旧房改造等安置住房1100多万套(间),惠及3000多万群众。做好“十五五”住房保障工作,要始终坚持民生为大,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痛点、难点中找准工作的发力点,用心用力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住房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持续优化住房保障制度机制。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必然要求。“十四五”时期,住房保障领域制度创新的成果可感可知。保障体系上,从公租房拓展到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上,在对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因城施策满足新市民、青年人、工薪群体等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保障方式上,坚持货币补贴和实物保障相结合,以需定建、以需定购,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对保障对象宜配租则配租、宜配售则配售。做好“十五五”住房保障工作,要始终坚持尊重科学、尊重规律、尊重实际,不断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机制,夯实住房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基础。
二、科学研判住房保障领域机遇挑战
“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整体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期。谋划“十五五”住房保障工作,要求我们正确处理局部和全局的关系,既着眼自身发展的“形”,又看到城市演进的“势”,以专业、敬业的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的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的需求,努力实现行业的追求。
顺应城市发展新阶段。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超过6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不足50%。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住房保障在城镇化“下半程”的重要任务。同时,城市发展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不少城市还存在一定规模的城中村,老旧住房数量也会逐年增加。稳步推进改造工作,激活存量土地和房屋资源,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品质提升、文脉赓续,是住房保障在城市“存量时代”的重要取向。
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住房发展的主要矛盾从总量短缺转为总量基本平衡、结构性供给不足。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是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的转型之举,要求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坚持优化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形成保障和市场两个体系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的供应格局。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同,要处理好需要和可能的关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发挥好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作用。超大特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普通工薪群体等住房负担较重,要坚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发展配租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这对住房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西安市浐灞家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选房现场
满足困难群众新期盼。住房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呈现出新特点,在关注“有没有”的同时,开始更多关注“好不好”,既期盼解决基本住房需求,也希望住进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住房保障进入不同层次需求相互交织、不同群体需求日益分化的阶段:城中村和危旧房居民期盼安全的住所、宜居的环境,新市民、青年人期盼职住平衡、运营年轻化的住房,工薪群体期盼价格可负担的产权住房。适应需求侧的变化,需要以更精准的举措应民之所盼、解民之所忧,书写好住房保障工作新答卷。
三、奋力实现住房保障工作良好开局
做好2026年度住房保障工作,要把“解危、解困”作为工作出发点,优化配租型、配售型“两类保障房”供给,稳步实施城中村、城市危旧房“两个改造”,实现兜牢住房保障民生底线、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助力实施城市更新、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四个目标”。
完善住房保障轮候库和信息系统。轮候库和信息系统在住房保障工作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是落实以需定建、以需定购的关键举措。我们将在建设上持续发力,推动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建成轮候库,健全常态化受理申请、多部门联合审核机制,线上线下同步受理居民的轮候申请;在宣传上精准触达,发挥街道、社区及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多渠道做好信息公开、政策宣传,让群众广泛知晓保障性住房政策和申请流程;在使用上提升效能,建立需求动态摸底和项目供需匹配机制,掌握困难群体的住房现状和基本需求,实现到房到户到人,科学确定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
优化和精准实施保障性住房供应。优化供给结构,是推动住房保障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的必然要求。我们将有序发展公租房,着力缩短轮候期,规范分配程序;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利用存量闲置土地和房屋建设,加快房源竣工和分配入住;因地制宜发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健全完善定价机制和退出机制。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宿舍、人才房等,多渠道盘活存量商品房。改革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研究承租人租补分离、符合条件的承租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等制度。

成都市双凤桥TOD(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模式)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水平。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好、管理好,是满足住房困难群众对“好不好”需求的应有之义。我们将在建设上提标升级,对标“好标准、好设计、好建材、好建造、好运维”要求,强化专家指导和典型示范,努力把保障性住房建成“好房子”。在运营上提质增效,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轮候、配租配售、退出等全流程管理制度;坚持党建引领,健全居住社区管理机制,引入专业机构开展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提升保障性住房小区治理效能;更新改造建成年代早、管线设施老化的公租房,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应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让“住有优居”走进住房困难家庭。
稳步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是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推进城市内涵式发展的有力抓手。我们将严格落实城中村改造“一项目两方案”要求,指导地方逐项目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和资金平衡方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防止新增债务风险;已开工项目做到“一城一项目一策”,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工;对新开工项目充分评估必要性、可行性和合规性。摸排城市危旧房底数,建档立卡、动态更新,督促产权人和房屋安全管理责任单位落实排危解危措施,做到“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因地制宜采取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原址重建、抗震加固等方式改造危旧房,优先改造D级危险住房。鼓励各地先行先试开展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优化规划土地、项目审批、产权登记等支持政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模式。
来源:《城乡建设》2026年第3期
编辑:梅正
审定:文瑰婷
核发:徐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