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黑导游”“强制消费”“不合理低价游”“欺客宰客”等扰乱市场、侵害游客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全面提升阿图什市旅游服务质量与游客满意度,切实保障广大游客合法权益,推动全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阿图什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无证照违法经营
1.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擅自开展旅行社业务、组织接待旅游团队的非法经营行为;
2.未取得导游证,或使用伪造、变造、过期证件从事导游服务活动;
3.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变相承揽导游业务及有偿讲解服务;
4.无道路运输经营资质、无旅游客运资质车辆违规承接旅游团队运输、接驳业务。
(二)消费欺诈与强制消费
1.导游胁迫、诱骗、误导、强迫游客进入指定购物场所、参加自费项目,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2.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游”“零负团费”等虚假低价招揽游客,随后强制购物、变相收费、擅自增加自费项目;
3.景区、旅游餐饮、住宿、购物店、娱乐场所等经营单位存在虚标价格、价格欺诈、缺斤少两、以次充好、捆绑消费等侵害游客权益行为;
4.购物店与导游、旅行社串通,以虚假宣传、洗脑推销等方式诱导游客高价购买质价不符商品。
(三)市场秩序与合规问题
2.擅自改变行程、压缩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次数、更换景点及降低餐饮、住宿、交通等服务标准;
3.以恶性低价竞争、恶意揽客等方式扰乱旅游市场正常秩序,损害行业整体利益。
(四)虚假宣传与违规操作
1.发布虚假旅游广告、不实信息,虚构“政府补贴”“景区补贴”“限量特价”等话术误导游客;
2.隐瞒行程关键信息,刻意隐瞒购物点数量、停留时间、自费项目费用及相关限制条款;
3.不与游客签订规范书面旅游合同,或合同设置不平等“霸王条款”,拒不履行合同约定。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二)举报邮箱
(三)举报地址
三、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提供具体时间、地点、涉事主体名称、事件经过及相关证据(合同、录音、付款凭证等),以便核查。
2.鼓励实名举报,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3.举报内容需真实客观,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四、整治措施
阿图什市文旅局将对收到的举报线索逐一登记建档、专人负责、快速核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交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处理;对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形成有效震慑。同时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净化旅游市场环境,全力打造安全、有序、诚信、舒心的旅游目的地,不断提升阿图什市文旅品牌影响力与美誉度。
欢迎广大游客、旅游从业者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监督、踊跃提供线索,共同维护阿图什市旅游市场良好秩序,携手推动阿图什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阿图什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3月3日
来源/ 阿图什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编辑/ 温 晶
责编/ 王 蓓
监审 / 赵海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