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开通报第三期网络餐饮违法行为典型案例,通过以案示警,进一步压实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案例一:超范围经营冷食,大涌镇一面馆被罚没1500余元
近期,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前期网络监测排查线索,对位于大涌镇旧圩的某面馆开展突击执法检查。经查,该面馆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项目仅为“热食类食品制售”,但其在实体门店及外卖网络平台均存在销售五香猪头肉、凉拌面筋等冷食类食品的行为,涉嫌超范围经营。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关于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的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能够主动配合调查并积极落实整改,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07元,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东区某辣餐饮店被警告
2026年2月10日,中山市市场监管局东区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中山市东区某辣餐饮店经营场所内有4名正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员工,现场均无法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及相关体检记录,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该餐饮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关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的规定。鉴于该店在检查后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体检并补齐证件,主动消除安全隐患,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餐饮店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通报中指出,上述两起案例反映出部分网络餐饮经营者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仍较淡薄。全市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务必引以为戒:一是严守许可红线,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严禁擅自超范围制售食品。二是筑牢健康防线,必须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安排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上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坚决杜绝食源性传染病的发生。
下一步,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线上线下协同检查力度,对网络餐饮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全力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采写:南方+记者 杨慧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