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一批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北京市查处的首个AI虚拟人直播带货虚假宣传案例。
2026年4月,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外省市场监管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反映北京双泰元贸易有限公司在电商平台营养保健专营店直播间内,利用AI虚拟人直播带货,对普通食品“某全安粉”进行违规宣传。
经查,当事人在直播间利用AI虚拟人宣传该普通食品具备“有助于提高免疫力”“喝了之后抵抗力会有所提升”等保健功效,存在误导消费者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昌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本案系2026年2月《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施行后,北京市查处的首个AI虚拟人直播带货虚假宣传普通食品具有保健功能的典型案件,明确了AI虚拟人并非虚假宣传的“挡箭牌”。

天眼查显示,处罚决定日期是今年6月8日,处罚事由是,当事人于2026年3月1日开始,在网店“双泰元营养保健专营店”直播间内,宣传其商品“汉臣氏爱倍可接骨木莓全安粉”具有“有助于提高免疫力”“喝了之后抵抗力会有所提升”的保健功能,但实际“汉臣氏爱倍可接骨木莓全安粉”不是保健食品,没有取得保健食品相关认证,存在对其商品的功能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根据天眼查的信息,在2014年,北京双泰元贸易有限公司也曾因为虚假宣传被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处罚。
处罚书显示,当事人在双泰元母婴专营店网店的界面中,宣传“汉臣氏乳钙:主要原料为亚麻籽油(添加量37.1%)、乳矿物盐(添加量27.1%)。适应人群为儿童,食用量:0-3岁童:每日1次,每次1粒”。而不论是0-3岁儿童乳钙咀嚼片,还是给婴幼儿吃的奶酪,都不允许添加乳矿物盐。当事人网店宣传的产品原料中虽有婴幼儿不能食用的乳矿物盐,但网店的网页上宣传内容中却有“食用量:0-3岁儿童每日1次,每次1粒”的字样,非产品生产者错误,而是当事人误导消费者让其不满3岁的婴幼儿食用该产品。
2014年12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处罚。

据了解,今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于2026年4月起开展为期半年的网络食品、保健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其中重点打击的行为包括普通食品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疾病预防、疾病治疗等功能;保健食品夸大功效,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疾病治疗功能等。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汪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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