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沐 杰 包 婧)本是受托帮忙照看脚手架,发小却心生贪念,从门卫处骗取脚手架变卖,将百万元赃款用于赌博。近日,经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柳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袁先生经营脚手架出租业务,曾租赁一批脚手架用于经营。2023年12月,袁先生将这批脚手架铁管寄存于某厂区内,由厂区门卫负责看管。考虑到货物价值较高,袁先生找来自己的发小柳某帮忙卸货,还叮嘱柳某多到厂区查看,提防货物被门卫变卖。
然而,受托帮忙留意货物的柳某,却打起歪主意。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柳某先后8次驾驶货车前往厂区提取脚手架。面对门卫,柳某谎称要把脚手架拉出去对外出租。门卫知晓柳某是货主袁先生的发小,误以为二人合伙处置这批货物,是得到袁先生许可的正常业务,将脚手架交由柳某运走。
就这样,近50万公斤的镀锌盘扣式脚手架铁管被柳某陆续运离厂区。柳某将这批价值高达190余万元的脚手架变卖销赃,非法获利100余万元。得来的赃款,柳某全部投入赌博,很快挥霍一空。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检察官全面梳理证据链条,厘清案件法律关系,认为柳某虚构拉货出租的事由,欺骗门卫产生错误认识,门卫基于该错误认识主动将涉案脚手架交付柳某,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代为保管财物的相关人员应当恪守诚信底线。广大群众在寄存财物时,要完善交接手续,明确提货授权,避免因熟人身份产生误判,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