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柴嵘)昨天,国家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明确禁止医务人员利用健康科普直播带货、销售产品,或通过虚构病例、冒充“神医”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
依据清单,医务人员不得发布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违背,损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及行业形象的内容。同时,严禁以健康科普之名,违法违规发布广告、导流导诊,或通过直播带货等方式推销和销售医药产品、养生课程、保健食品等牟利。网络科普活动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或未经患者授权同意,展示任何可识别个人身份的影像、图片或文字。
网络科普活动禁止夸大病情和疾病治疗效果,不得以“神医”“神药”名义进行宣传,不得通过虚构病例、杜撰故事等手段误导公众,特别是在涉及高风险诊疗技术、尚处于研究阶段的诊疗手段等方面。清单也提出,不得滥用人工智能技术,发布未经核准真实性、科学性,或未添加显著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标识的健康科普内容。
此外,网络科普活动不得发布违背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违反医德医风的内容,不得在健康科普中出现低俗、“擦边”、哗众取宠、话题炒作等不良内容吸引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