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补充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政办发[2025]40号)精神,现对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2025住房公积金年度(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缴存基数补充通知如下:
自2025年12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四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380元。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
2025年12月5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
上一篇:山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海波到山东交通学院讲授思政课并调研
下一篇:【ESG动态】昂立教育(600661.SH)获华证指数ESG最新评级CCC,行业排名第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