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1月黑龙江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
11月份,黑龙江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4%,环比上涨0.5%;同比涨幅较上月扩大0.8个百分点,环比涨幅较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整体呈现“同比温和上涨、环比保持升势”的运行特征,价格总水平延续了上月的回升态势。
同比涨幅居东北三省首位。11月份,黑龙江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在东北三省中,分别高于辽宁、吉林0.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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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同比看,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呈“七涨一降”格局。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比上涨15.4%,涨幅居首;衣着类价格上涨3.6%,医疗保健类价格同比上涨2.5%,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比上涨2.1%,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上涨1.4%,教育文化娱乐类价格同比上涨0.7%,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0.2%,均对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形成正向拉动。交通通信类价格同比下降2.1%,是唯一下降的类别。
从环比看,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呈“四涨三降一平”态势。其中,食品烟酒类价格环比上涨2.4%,衣着类价格环比上涨1.2%,其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环比上涨1.1%,医疗保健类价格环比上涨0.3%;交通通信类价格下降1.9%,教育文化娱乐类价格环比下降0.7%,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环比下降0.5%;居住类价格与上月持平。(龙头新闻·黑龙江日报记者杜清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