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成本发票不足是一个极为普遍的痛点。无论是采购环节的零星支出、服务行业的隐性费用,还是市场推广中的灵活开支,都可能导致企业无法及时获取合规发票。而成本发票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重要凭证,一旦缺失,就意味着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虚高,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大幅增加,直接压缩企业利润空间,让不少企业负责人倍感压力。

面对成本发票不足的困境,有些企业为了快速“解决”问题,铤而走险选择“买发票”来冲抵成本。殊不知,这种行为早已触碰税法红线,属于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后果不堪设想。
其实,面对成本发票不足企业根本不需要冒险,运用税收园区内的核定征收政策,核定所得税0.5%,不需要成本发票,可以合理合规的降低企业所得税的税负压力。

小规模核定征收:在税收园区内注册一家个体工商户,运用个体户承接无票支出业务,享受核定征收,个税核定0.5%,加上增值税和附加税,综合税负2.8%完税,年开票440万以内。
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在税收园区内注册一家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核定税率0.5%左右,增值税和附加税正常按照税率缴纳,免征分红个税,年开票5000万。

享受核定征收,收入直接按照核定的税率计算要缴纳的税费,有效的解决了成本发票不足的税负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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