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百年变局加速演进,逆全球化思潮不断抬头、地缘政治冲突升级与各类风险事件频发。中美作为全球最大的两个经济体,中美关系演变不仅关乎世界经济复苏进程,而且直接决定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战略空间与风险边界。美国对华政策已成为影响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关键变量,“特朗普2.0时代”加剧了这一复杂态势,亟待深入分析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面临的挑战与应对路径。为有效化解不利因素的影响,推动中国海外企业高质量发展,我们应该构建中企海外利益保障机制,破除投资壁垒;建立风险预警与应对机制,对冲安全审查风险;强化产业链韧性引导,化解产业被动外迁风险。
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下的全球投资环境剧变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当前,逆全球化的思潮不断抬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明显上升,世界各地区的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都可能发生,世界经济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不断上升。中美关系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特朗普再次当选美国总统后,中美关系将面临复杂的竞争与合作相互交织的局面,这对于正进行海外投资和海外运营的中国企业而言,将面临多重风险和挑战。
当地时间2025年1月20日,特朗普就任美国第47任美国总统,“特朗普2.0时代”正式开启。特朗普上任伊始,先后签署了《美国优先贸易政策》(America First Trade Policy)和《美国优先投资政策》(America First Investment Policy)总统备忘录,强调要从经济安全领域来构建美国的国家安全,继续推行以“美国优先”为核心的经济、贸易和外交政策,这将对我国经济产生重要影响,中国赴美投资企业首当其冲,受到了种种限制和冲击。当地时间2025年4月2日,特朗普签署了两项关于所谓“对等关税”的行政令,该行政令对所有贸易伙伴都设立了所谓的“对等关税”,不仅严重冲击了全球贸易的正常运行秩序,而且导致了全球资本市场剧烈波动。当地时间2025年12月4日,美国白宫发布了新版《国家安全战略》,突出“美国优先”的价值取向,主张进行中美经贸关系“再平衡”,进一步强调经济竞争,关注供应链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和贸易平衡等方面的问题。
特朗普在第一个总统任期内便已将中国界定为美国的“战略竞争对手”,以所谓的“301”调查为借口,对中国大打“关税牌”,发起了“中美贸易战”,分别在加征关税、科技制裁、金融遏制和盟友经济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中国的限制措施,从多方面遏制中国经济的正常发展。之后的拜登政府延续了特朗普政府将中国作为“战略竞争对手”的国家安全战略,拉拢盟友构建各种排华“小圈子”,致力于构建“小院高墙”,在高科技领域对中国进行制度制衡。在“特朗普2.0时代”,当地时间2025年12月4日发布的新版《国家安全战略》将中国锁定为长期近乎对等的战略竞争对手,中国海外投资企业面临的国际形势更为复杂。
中国对外投资面临的新挑战
特朗普再次当选美国总统之后,将中国视为美国的重要“战略竞争对手”,继续推行以“美国优先”为核心的相关政策,给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和海外运营设置重重障碍,中国海外投资企业将面临更多的风险和挑战,中国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应对,以维护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一,直接投资壁垒:中企赴美投资的系统性限制。进入“特朗普2.0时代”,美国继续奉行“美国优先”的贸易和投资政策,给中国企业赴美投资设置了重重障碍。美国利用几乎所有的必要法律工具,包括CFIUS审查规则,限制中国关联主体投资美国的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医疗保健、农业、能源、原材料或其他战略行业,涉及的具体行业包括半导体、航空航天、可再生能源、软件、数字平台、加密货币挖矿等。受美国相关政策的影响,中国企业赴美投资面临严重制约,针对高科技行业的投资几乎陷于停滞,我国企业通过对外直接投资“逆向”获取先进技术的渠道受到严格限制,这也必将进一步倒逼我国加快技术自主创新步伐,推动国内科技产业的发展。
第二,安全审查机制升级:发达国家外资安全审查的泛化与歧视。以应对日益复杂的地缘政治和经济挑战为理由,部分发达国家对外资安全审查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性、持续性的收紧和升级,不断加强外资安全审查机制。美国在2007年《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案》基础上,于2018年通过了《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该法案已于2020年2月开始全面实施。欧盟委员会在2019年通过了《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条例》,该条例于2020年正式生效。英国议会在2021年4月正式通过的《国家安全与投资法》于2022年1月正式生效。德国是欧洲外资审查的先行者,多次修订其《对外经济条例》。法国在2021年至2024年间修订了《货币与金融法典》。总体而言,这些法律法规不仅大幅扩大了国家外资安全审查的范围,而且增强了执法权力和处罚力度,对特定国家采取了更具针对性的限制措施,来自中国的资本是重要的关注对象。中国企业对发达国家的高新技术投资面临重重限制,以往通过逆向技术溢出获取先进技术的做法变得更加困难。
第三,产业链冲击:对华限制措施引发的产业被动外迁风险。随着美国对中国限制措施的不断增强,美国对中国输美商品施加了高额关税,对中国企业赴美投资设置了重重障碍,企图构建一套所谓“去中国化”的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系统,以此来确保美国的经济繁荣和国家安全。近年来我国劳动力成本出现了大幅攀升,新冠肺炎疫情的阻断效应扩大,这些叠加因素促使更多国家倾向于推动产业链回流本土。为规避关税壁垒和贸易制裁等风险的不利影响,不少中资企业选择将原有的国内生产环节迁至海外,出现了较大规模的中国产业向国外转移的现象,这体现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OFDI)的增加。受美国限制措施等多重因素影响,近年来我国对东盟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增长较快,大量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向在东盟国家投资设厂。以新能源车为代表的中国企业还加大了在美国近邻墨西哥的广泛布局,以规避美国的高关税和其他壁垒的冲击。制造业企业的产能外迁加速助推整条产业链外迁,我国未来可能面临制造业“空心化”的风险,必须引起足够的警惕。
应对挑战的中国策略与路径选择
步入“特朗普2.0时代”,美国对中国的战略竞争态势持续升级,对我国企业的限制措施的范围更广、手段更严、针对性更强,我国企业的海外投资和海外运营面临更多风险和挑战,部分海外业务甚至遭遇中断风险。为有效化解这些不利因素的影响,破解我国企业海外发展的瓶颈,我们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构建中企海外利益保障机制,破除海外投资壁垒。为有效应对赴美投资面临技术封锁、审查歧视等方面的问题,应从多方面入手构建中国企业海外利益保障机制。首先,应在多边框架下推动跨境投资安全审查规则制定。联合备受美国单边主义影响的国家,在RCEP、金砖国家合作机制等多边框架下,推动制定跨境投资安全审查透明化公约,明确国家安全风险审查的范围,需要以“真实的国家安全风险”为依据,坚决反对以美国为首的少数国家以“国家安全”之名却大行“贸易保护”之实的做法,同时建立安全审查结果申诉机制,必要时对美国进行坚决反制。其次,应不断优化对外投资路径。针对具体的赴美投资受阻案例,可与美国本土实力企业一起建立技术合作联盟,通过技术专利授权、联合研发等方式,规避严格的投资审查。利用好众多的海外产业园区,在园区内加强与美国企业的合作,降低赴美投资的风险。最后,应加快海外权益保护相关立法进程。加快海外经济利益保护法的立法进程,不断充实我们的法律工具箱,设立专项“海外投资维权基金”,保护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是建立风险预警与应对机制,对冲安全审查风险。面对发达国家日益扩大外资安全审查范围、提高审查标准的趋势,我国应建立一套外资安全审查应对体系,对冲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和海外运营风险。首先,应整合多方面的资源,共同打造“外资安全审查动态预警平台”,可由商务部牵头,整合外交部驻外使领馆、行业协会和大型中企海外分公司的数据资源,实时更新世界各国的外资安全审查相关法规、最新案例和处罚标准,构建“风险等级评估体系”,按风险大小分别划分为“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等三个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对策。其次,推动外资安全审查标准双向衔接。继续完善我国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在与对方进行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中,要明确“对等审查”原则,必要时采取反制措施。最后,应不断强化跨境争端解决能力,与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等机构开展深入合作,组建“海外投资法律专家库”,协助我国企业通过国际仲裁、双边协商等方式维护合法权益,对冲发达国家外资安全审查压力。
三是强化产业链韧性引导,化解被动外迁风险。针对部分产业加速外迁的问题,首先,需要进行科学引导,构建一套“产业重要性评估体系”,并基于该体系按产业重要性划分为“核心技术产业”“关键配套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三大类。对于芯片制造、高端光刻机研发、航空发动机等核心技术产业,要鼓励相关企业将关键研发与生产环节留在国内,避免核心技术外流;对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电子设备组装等关键配套产业,引导其向我国中西部内陆地区转移;对于纺织、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在符合国内产业升级方向的前提下,支持企业向东南亚、非洲等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地区转移。其次,应不断加固本土产业链,围绕一些容易受外部限制的重点产业,设立“产业链补链强链专项基金”,重点支持国内上下游企业开展协同攻关,补齐相关产业链短板。最后,应不断加强国际协作,积极推广包含中国、发达国家和第三方国家在内的多方产能合作模式。加强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产业链协同发展,保障产业链和供应链的稳定运行,实现产业转移与产业链韧性提升的有机统一。
(外交学院国际经济学院 付韶军)